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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lse{ document.getElementById(PLTS[cur1].portletId).innerHTML=response; } } catch(e){} var regx=new RegExp('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5〕 25 号 各学院: 根据《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八条外住管理的规定(详见附件1),2015年学生外住手续开始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及有关注意事项 1、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符合外住管理规定确需办理外住的学生本人填写《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附件2),需家长签字同意,经辅导员核实签字同意后交学院初审。请学院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同意其外住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认可,并加盖学院党委印章。 2、经学院初审同意外住的学生签订《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附件3)。 3、学院将附件2和附件3各一式四份统一收齐交学生处宿舍管理科金晓华处。并填写学生外住信息汇总表(附件4),以电子稿的形式通过OA发送给宿舍管理科金晓华处,电话:88120141。 4、学生处宿舍管理科对各学院上交的外住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交学生处处务会研究审批,并将同意外住的学生材料反馈给学院。 5、本学期放假前,经审批同意外住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和《江西师范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各一份到后勤物业宿管中心(学生公寓4栋架空层北面,电话:88120712)办理下学年退宿手续。本学期放假前,未办理退宿手续的视为放弃外住申请,留校住宿。 二、办理时间 1、6月1日—11日,学生申请,学院初审。 2、6月15日—19日,学生处审批。 三、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务必在6月12日之前将本学院学生外住申报材料集中收交学生处宿管科,并通过OA将学生外住信息汇总表(附件4)发送给宿舍管理科金晓华,以便统一办理,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学生外住管理规定(《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第八条) 2、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外住申请登记表 3、江西师大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协议书 4、学生外住信息汇总表 2015年 5 月 27 日 |
关于做好2015年学生外住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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