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else{ document.getElementById(PLTS[cur1].portletId).innerHTML=response; } } catch(e){} var regx=new RegExp(' 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7〕33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 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认真做好今年我校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评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名额分配 1.资助对象: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表现良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为2017—2018学年建档的贫困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国防生,不能获得国家助学金。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原则上应当按照最高档次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2.名额分配:全校共资助6246名,推荐指标见附件1。各学院必须按照分配的数量和金额进行材料申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生获得一等助学金)。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奖励金额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为三个档次,一档4000元、二档3000元、三档2000元。 四、评选程序 1.9月22日—10月10日,学院组织各班召开班会,传达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精神,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班级评议后向学院推荐,学院评议小组在班级初选名单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名单,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表格,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2.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各学院将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统一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资助中心汇总材料后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校评审委员会审定,确定推荐名单,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有关材料。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1份,请按照附件2的填表要求进行填写(A4纸,可打印、可手填,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请按一等(4000元)至三等(2000元)的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稿和电子稿的顺序须一致)。 2.《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稿。 3.上述材料请于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熊斌。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班级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须为学校已建档的贫困生。 3. 国家助学金一个指标,只能1人获得,严禁拆分。 4.请各学院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推荐,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七、未尽事宜请垂询:熊斌 88120147 附件: 1.国家助学金候选人推荐指标分配表 2.《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及表格 3.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7日 附件1: 国家助学金候选人推荐指标分配表 学院名称 国家助学金名额 学院国家助学金 推荐人数合计 备注(建档立卡学生人数) 4000元 3000元 2000元 教育学院 91 42 82 215 54 心理学院 42 21 42 108 17 文学院 122 61 122 305 60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75 37 75 187 46 政法学院 99 49 99 247 40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 9 20 49 19 外国语学院 171 86 171 428 73 音乐学院 62 41 71 175 16 美术学院 112 56 112 280 52 商学院 128 64 128 320 63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132 66 132 330 60 物理与通信电子学院 85 42 85 212 35 化学化工学院 86 42 86 212 34 生命科学学院 60 30 60 150 41 体育学院 118 59 118 295 30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 94 47 94 235 36 地理与环境学院 63 32 63 158 45 城市建设学院 65 33 65 163 29 传播学院 90 45 90 225 36 软件学院 196 98 196 490 55 国际教育学院 184 92 184 460 47 财政金融学院 212 101 212 525 97 初等教育学院 72 36 72 180 40 免费师范生院 100 50 100 250 75 体育技术运动学院 1 3 1 5 合 计 2480 1242 2480 6202 1100 附件2: 《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1、请在标题后的括号内注明(一、二、三)当中的某一档次。 2、出生年月采用“1996年9月”的格式。 3、民族写“汉族”或者其他民族。 4、政治面貌填“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某民主党派”当中的一个。 5、入学时间采用“2014年9月”的格式。 6、照片需裁剪成合适的大小贴入,需为本人近期免冠标准照片。 7、家庭户口请用黑色水笔或钢笔在A或者B上面直接打钩。 8、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三个数字之间应体现逻辑关系且符合实际情况。如:家庭人口总数3人,家庭月总收入1500元,人均月收入500元。 9、收入来源一般为“工资、务农、务工、经商”等。 10、家庭住址从省开始,到具体的门牌号。邮政编码填家庭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11、家庭成员情况栏的格子不要删减,如果人数多,填主要成员。如果人数少,也不要删除多余的格子,空着即可。 12、申请理由主要阐述两个方面:一是本人家庭的困难情况,二是本人在校期间的表现。 13、签名处需本人手签。 14、学院盖章处请盖学院行政公章。 15、本表请用黑色水笔或者钢笔填写;如果打印的请勿改变表格的格式且签名处必须手签。 江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等) 本人 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 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 学院 级 系 班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家庭户口 A、城镇 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 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手写) 年 月 日 学院盖章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由学校留存备查。 附件3: 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学院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学生姓名 公民身份证号码 学院名称 专业 获国家助学金等次 性别 民族 入学年月 说明:此表请用EXCEL格式制作。请按一等至三等的顺序填写。此表请与纸质稿顺序一一对应。 抄报: 学校领导。 抄送: 学工委成员单位。 学生处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印发 |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浏览次数:
版权:江西师范大学(Jiangxi Normal University) ICP备案编号:赣洪备 2-4-3-2002018
学校地址:[瑶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99号 邮政编码:330022
[青山湖校区]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邮政编码:33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