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学工字〔2016〕70号
关于做好冬季学生公寓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随着冬季的来临,天气寒冷,学生寝室违章用电情况也随之增多,加上年终岁末,临近放假,外来人员增多等因素致使学生宿舍安全问题更加凸显,尤其近期省内某高校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向我们发出了安全预警。目前部分学生仍心存侥幸,违反学校有关住宿管理规定,在寝室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给住宿学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安全意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公寓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实际,现将学生公寓有关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用电管理,杜绝违章用电现象,做好公寓防火安全工作。
1.根据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西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校再次重申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以任何理由存放或使用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电器,如:电冰箱、电烤箱、电炉、电磁炉、电饭煲、电炒锅、电热器、电烫斗、电热毯、热得快、取暖器、微波炉等;严禁增加、拆除、变更宿舍内公共电器设施;严禁私自安装插座、床头灯电线;不得在床上使用高压电器;严禁私拉网线,私自安装无线路由器等弱电设施。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冬季学生公寓防火安全工作。要坚持学工干部深入学生宿舍制度,公寓安全管理要责任到岗到人;要充分发挥学院学生会的作用,加大对使用违禁电器等行为的自查力度。近期,各学院要对本学院的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行刷卡制度,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公寓防盗安全工作。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防盗安全工作,督促学生养成出入公寓楼刷卡的好习惯,教育引导学生积极维护公寓安全秩序,不准在公寓内散发传单、乱贴广告、从事任何形式的经商活动,对学生进行必要的防盗安全教育。
2.全体学生要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措施。住宿学生携带电脑等贵重物品离开公寓时,要主动出示学生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并自觉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将本寝室钥匙转交(借)他人,宿舍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和大宗现金,离开宿舍时要关窗落锁,关水关电。
3.楼栋工作人员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公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不刷卡、不登记而擅自进入学生公寓。发现不明推销人员时,楼栋工作人员要提高辨别能力,防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公寓,预防各类诈骗、盗窃事件发生。
三、严格住宿纪律,注重学生公寓文明礼仪,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基础文明建设,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督促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共同致力于宿舍良好氛围的营造。
2. 学生在宿舍内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早睡早起、按时起床的好习惯,严禁晚归、夜不归宿现象发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等。
3. 学生处将会同保卫处、后勤保障处等部门,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学生公寓安全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情况及时通报学院,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校纪处分。
学生处
2016年11月29日
抄报: 学校领导。
抄送: 学工委成员单位。
学生处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