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5年全校大学生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唱响时代主旋律,增强大学生的爱党爱国之情,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升大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现决定举行2015年全校大学生演讲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生。

二、大赛主题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赛程安排

比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

1. 5月11—19日,各学院自行组织本、专科学生初赛,根据比赛结果推荐前5名选手进入学校复赛。

2.5月25日晚,各学院遴选的本、专科学生举行复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按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5名选手进入决赛;

3.研究生院选拔5名全日制研究生优秀选手进入决赛。

4.5月29日举行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1.奖项类别。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5名,颁发奖品和荣誉证书;二等奖以上的选手综合考察后推荐代表参加全国大学生演讲大赛;团体奖8名,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评选办法:个人奖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团体奖将根据学院初赛组织情况、推荐人数、选手获奖情况、啦啦队组织等情况进行评选。

五、参赛要求

1.演讲大赛是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抓手,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参赛中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于5月20日16:00时前,将5名选手名单(姓名、学院、班级、联系方式,并标注领队)和本学院组织初赛情况,报教育科应群燕老师处。

3.参赛选手围绕主题自拟标题和演讲稿,题材不限,演讲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使用普通话并脱稿演讲,复赛和决赛可以用同一演讲稿。

4. 演讲稿要求原创,杜绝抄袭,做到立场鲜明、观点正确,逻辑严谨、文脉流畅,能够激发进取心、提振精气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学工部  研工部  校团委

                             2015年5月7日